關於我們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

(Alliance for defending the Grassroots Housing Rights)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聯盟)由全港多個關注房屋政策團體、屬於公共屋邨及私人樓宇的居民團體所組成。聯盟自2001年至今,一直在社區組織居民關注基層住屋權益,並就政府有關的房屋政策作出評議,督促政府落實改善現有房屋政策。聯盟在2004年發表了一份 「基層房屋政綱」,並就房委會的「公屋租金政策檢討」及「出售公共資產」進行兩次「司法覆核」的抗爭,歷時七年,鼓動各區居民及團體參與爭取,倡議爭取全港市民獲得合理的「住屋權」。

捍住聯部分成員簡介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Facebook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169421173261802

46 thoughts on “關於我們

  1.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

    你好!以下是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於8月19日至10月7日舉行的”家有幾米體驗展”的新聞稿。為了讓更多的市民從不同層面,不同角度去認識香港草根階層的住屋問題,特設立是次活動。本體驗展定位為中性樂觀的主題。希望讓觀眾覺得,即使生活環境有多不好,這個也是我們的家。透過不同攝影師的角度,反映出這批香港精神的溫暖!

    由於見及 貴盟也是一個關懷基層住屋的機構,不知 貴盟能否幫忙於旗下的屬會和辦事處張貼是次展覽的海報,及擺放宣傳單張呢?望請接納。

    盼請早日回覆!

    SoCo269宣傳主委
    盧麟智敬上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家有幾米體驗展新聞稿

    簡介
    這展覽透過相片、影象、裝置,帶您們走進籠屋、板間房、劏房等蝸居居民的家。多少人在這幾米中鑄造了夢想;多少人也在這幾米中留下了遺憾……
    「板間房、工厦劏房,相信沒有人希望長期居住於如此狹小而惡劣的環境。希望藉着這些圖片,讓更多人能了解香港低下階層在住屋方面所面對的困境,從而促使有關當局制定長遠而合適的房屋政策,讓每一個香港家庭,都能擁有一個適當而有尊嚴的居所。」攝影師雷日昇說。

    攝影師亦希望相片能喚起公眾關心基層的意識,體現香港人的核心價值。「最近一群中產人士在網上發起「平等分享行動」,落區探訪露宿者,給予關懷之餘,也反思所謂「中環價值」。他們在一段訪問中提到,「沒想到在天橋底看到人與人間守望相助的精神。這裏是社會、政府所放棄的,如此『沒價值』的地方,卻喚醒了很多人。」大抵香港的籠屋板房天橋底,正正因為被所謂時代巨輪遺棄,反而保留了香港人的核心價值。過去幾個月,我拿着攝影機 穿梭於板房籠屋的窄巷,竟看見了一幕幕鄰里守望的景象,我一直在想,這種久違了的溫暖,怎麼會在這種毫不溫暖的房屋中感受得到。真心冀盼這些照片帶來的, 不止於同情,而是更多的反思與自省。沉默與容許是雙生兒,我們都別做不公義社會下的默許者。」攝影師程詩詠說。

    這個夏天,歡迎鑽進他們的蝸居,體會他們小小世界的喜與悲。

    展覽内容
    在深水埗的SoCO269,三名攝影師的心血結晶、兩齣紀錄短片、一間棺材房模型,將帶您進入板間之間的天與地,從多角度感受活在幾米空間中的點滴 。
    「我家是你家」
    你的家有多大?我的蝸居則有16.4平方尺. 在這個舉頭碰板,伸伸懶腰也沒有空間的地方,你可以想像我到底是怎样生活的嗎?
    朋友們,‘Mi casa es su casa’(西班牙語)「我家是你家」,誠意歡迎閣下親臨我的居所, 一個把我無数的梦想藏起來的地方。’
    「一人有一個夢想」
    活在幾米內,有老有嫩,有男有女,有一家樂融融的,亦有單身一族。

    人窮志不窮,活在斗室中的他們仍努力令自己活得精彩,在共享的幾米中分享著狹窄的一片小天地,在借來的空間中追尋各自活的勁頭。
    有一句膾炙人口的廣東歌詞:「一人有一個夢想」。您在自己一片的小天地裏,又追求著什麽的理想?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簡介
    本會於1972年成立,註冊成為一間非牟利的民間人權組織,主力服務本港貧
    困社群,包括:籠屋、板房的租戶、獨居老人、新移民婦女、貧窮兒童、露宿
    者、精神病康復者、低薪工人、難民及少數族裔等。

    「與弱勢並肩,為公義行動!」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紮根本港基層40年,致力組織最無助的弱勢社群,透過僚數社會行動,倡導公平和合理的社會政策,保障公
    民基本權利。
    展覽詳情如下:
    開幕日期: 2012年8月19日(時間:下午2時)
    展覽期限: 2012年8月19日至10月7日
    開放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下午2時至7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上午10時-下午8時
    費  用: 全免
    地  點: 深水埗汝州街269號2樓 SoCO269
    主  辦: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網址:http://www.soco.org.hk/
    FACEBOOK: facebook.com/soco269

  2. 香港未能照顧好基層住屋需要是政府的失策,可惜的是長期空置的物業大有尤在,九七後就是没多建公屋。很支持大家爭取安置香港基層公民,但,要“抄起“人家私人會所設施來比地你,似乎是“損人利己“的技倆。其實這些所謂會所,会員中大多是由基層爬上“上層“的人士,(其實很多會員
    只是中產人士),即是每人都有機會入会享用設施。香港也會興建
    公共泳池、各類球場、效野公園、体育館、公園、狗公園……等,這些可說是付税最多的“上層“人支助興建,那人家有反對过
    你建設這些基層玩意嗎?請公
    平放开視野,一個己進步国際大
    都市,要俱備適合各階層及人事的設施。基層們將來上了位也希
    望有合身份設施用,不希望永遠
    留於排隊去公共泳池游泳階段
    罷!謝謝!

  3. 你好,我是香港大學城市規劃及設計系的研究助理,現在正進行關於香港住屋的研究, 貴組織一直有跟進,劏房及其他基層的住屋問題。請問 貴組織會否有相關數據資料可以提供予研究之用。如果可以的話,請聯絡22415645,作進一步溝通,謝謝。

    Joyce

  4. 對啊,我一家庭成員去世,房署說我多了幾平方公尺,便常常發信要調遷,六十多歲人,實在痛苦,希望惡法不要通過,否則基層居民有難啦。

  5. 我一家庭成員去世,房署說我多了幾平方公尺,便常常發信要調遷,六十多歲人,實
    在痛苦,希望惡法不要通過,否則基層居民有難啦。

  6. 4人家庭轮候公屋7年都未见主任,更别说上楼,就我认识的都已有几个家庭已等了5年,7年,8年都未到见主任,只是因为多生一个小朋友加名后成4人家庭,但那些3人家庭的都在4或5年就已上楼,政府跟本就为了搞靓个平均三年上楼条数,就用4人以上的开刀,新起的公屋单位99%都与4人以上的家庭无关,政府是叫有钱人生多几个小朋友,无钱的就最多生一个好啦,生2个以上的小朋友要等十年八载才能上楼的。政府跟本是歧视没钱又生多小朋友的大家庭。政府说三年上楼,现生多一个最多等多三年,即6年上楼我都不价意,但现在是7年以上都未见主任,真是无法接受香港政府竟这样的将我们放弃,非常失望。

  7. 多了幾平方公尺的寬敞戶調遷,其實對基層居民壓力很大啊,很多傢俱要買較細回
    來以放置較小單位,例如衣櫃,床舖,電冰箱等等,很不環保啦,港英都不用的惡
    法,為何今天要用啊。

  8. 多了幾平方公尺的寬敞戶調遷,其實對基層居民壓力很大啊,很多傢俱要買較細回來以放置較小單位,例如衣櫃,床舖,電冰箱等等,很不環保啦,港英都不用的惡法,為何今天要用啊。

  9. 人權及基本尊嚴被踐踏,是有權勢及財富的階級,向弱勢社群以法律為武器,所作出最有威力的攻擊。目的是要驅逐他們到奴隸階層,去成為資本主義的勞動鏍絲,逼使他們加入購買高價私樓而成為房奴。房奴一方面入市買貴樓,另一方面要搏命工作賺錢去供樓,符合了權貴在財富資源及勞動力資源兩方面的持續補充。

  10. 房署做假數的表面證據成立

    就算最早在2005年申請,50歲以上,今年都過60,已是{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根本不應在這處與非長者爭位.
    2005年申請,49歲以上,今年都過59,已是{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58歲已可},現分計盡都是459分
    (49-18)*9=279
    10*12=120
    45歲以+60
    279+120+60=459
    何來464分,更加無477分
    舊計分
    (49-18)*3=93
    10*12=120
    93+120=213
    在幾年前都分到公屋
    找不到有464分存在可能
    房署點解釋,市民要知道為甚有不存在的分數拿了非長者配額.令到真正輪候的人白等.
    房署做假數的表面證據成立

  11. 原來公屋住戶離婚申請非長者一人單位,可被加分至最多36分
    強烈抗議這極不公平政策,
    非長者一人只佔極低比例8%,每年不多於2000個,已經極不公平,
    公屋住戶佔著那92%配額比例,已享有不公義待遇,
    你離婚你的事,你冇屋住要申請非長者一人單位,咁就大家公平計分,冇特權的.
    你住過公屋就要有特權,那唔該去番那92%比例的公屋,冇理由同只有8%配額的非長者爭.
    除非取消非長者一人單位限額,唔理你幾多人家庭,都是公平輪候.

    這個離婚加分制有可能令到上樓分數被大幅提升,
    已有不少輪候人仕感覺到,每當接近上樓分數時又被拋離,自己已輪候多時,
    累積了不少分,新來者必需比自己年齡大很多才可超越.
    而這些可高分過自己的新來者竟又大量消耗配額,令到上樓分數不能下降而不斷上升.

    以香港人口年齡結構,是否每年都可以有一批高齡者,再原有居處下發生改變,
    需要加入申請非長者一人公屋,這也要符合當時資產入息限額,
    而數量上這些新加入者竟又消耗掉全年2000配額,令上樓分數大幅上升.
    而且是由2005年不斷持續至現在.

    這個離婚加分制非常可疑:
    香港市民開始感覺到為甚自己已累積了不少分數,
    竟每年都可被新加入者而又立即比自己高分的人頂著,
    要知道他們是要消耗掉全年2000配額,令到沒有餘額去到自己的分數上樓,
    以香港人口年齡結構,真的每年都可以有這麼多人嗎?

    當香港市民開始懷疑這有沒可能的時候,
    這個離婚加分制就非常有用,它可解釋即使不夠比你年齡大很多的人加入,
    但加上一批離婚加分者就夠了.

    香港市民怎知道是不是真的,假設香港政府真的在做假數,意圖推延派樓,
    就可以利用這個離婚加分制解釋各種疑點,啊!這個離婚加分制是這樣用的.

    香港政府要有公信力,就必須增加透明度,不能黑箱作業,
    香港政府必須公佈由2005年至今日每一年的資料,
    由0分至當年最高分的每一個分數的申請人數,
    並公佈當年有幾多離婚加分者,他們的分數分佈如何,有幾多人.

    這才可令香港市民釋疑,重新信任香港政府.
    但假如香港政府真的是在做假數,那當然不肯公佈適當資料了

  12. 就算用這離婚加36分例計:
    59歲申請(59-18)*9=369,45歲加60,離婚加36
    369+60+36=465
    剛過464分.
    每年2000配額,即每月約160,就算打折當130人,即是要計到咁盡,要有59歲未夠60歲者兼住公屋離婚咁多巧合一齊,
    還要齊夠130人以上頂著464分以下的人,因頂不著就不是最低464分,
    而且465分還未夠新界的477分,
    好了香港政府可以咁話咁巧合齊齊都是2014年4月1日開始計分即有465分,
    輪候11個月竟然又齊齊未夠60歲可加11分,這都是476分,都冇477分,
    而且講的是最低477分,咁最高又可以有幾多分.
    難道最低是477分,最高又是477分,
    亦都講唔通,因找不到可能有477分或以上的人.

    還有假如真的是2014年4月1日開始計分即有465分,
    距今11個月,以11個月配額約1500人,打個折當1400人,
    即是咁多巧合,竟然人數可以有1400人以上咁多,因不足1400人,就有餘額向下,則最低分不是477了.
    咁可以話剛申請,未夠時間派樓,剛到2015年2月公佈時,那時才是最低分是477,
    要去到咁盡解釋才可勉強講到,
    但最終一條數是計到盡476,計唔到477.一樣解釋不了.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n-status/index.html
    這個網址可找到以下資料

    正獲安排調查的申請 (2015年2月)
    在2015年2月1日以前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者,如分數於
    2015年2月1日其分數已達435分,現正獲安排調查。
    已接受配房的申請(2015年2月)
    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者,在個別申請地區內已接受配房的最低分數為:
    市區 464 分
    擴展市區 471 分
    新界 477 分
    離島 435 分
    ——————————————————
    請問諸君如何可以合理解釋以上資料.
    請問諸君如何可以相信這些資料的真實性?

    已經用了最包容用最大的可能性來幫香港政府解釋市區464分與新界477分的存在.
    仍然有很大疑點.

    請問諸君香港政府不是做假數,請問是甚麼數?

    當然香港政府咁大,點會做假數,
    有請香港政府解釋這些分數何來,並公佈所有資料,人證物證,
    讓香港市民知道

    否則香港政府的公信力和誠信恐要破產.

  13. 舊分制下58歲申請
    (58-18)*3=120
    輪候2年24分+120=144
    舊分制下未上到樓,轉為{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內,

    不會佔用非長者那少少8%配額.
    但現在新計分制下就有可能於60前上樓,佔用了非長者那少少配額.
    雖然話加2%共10%配額,但隨時被58-60歲加入申請者用掉有突未定.
    咁即係話隨時因加得減,請問你地話係唔係玩我地?

    簡直係朝三暮四咁將我地班非長者當猴子玩.
    點解香港政府咁心術不正,咁唔道德

  14. 梁振英欠我們非長者的,你幾時還:

    我地班非長者好慘的,只佔8%配額,咁唔公平.
    那些享有不公義待遇,已佔92%配額的公屋住戶離婚,轉非長者一人同我地非長者爭配額,
    竟然又可以有特權加分打占.
    你離婚你的事,你要加入非長者一人,大家公平計分.
    但竟然比佢地加分打占,拿了我們配額,你地話幾咁唔公義,唔公平,唔道德.
    你梁振英請客,要我地班非長者付鈔,道理上你梁振英點講得通.

    咁你梁振英梗係要取消這個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制,
    重要將過去比左那些離婚加分者配額,還番比非長者.
    殺人填命,欠債還錢,天公地道.
    是你梁振英欠我們非長者的,究竟你幾時還?

    重有這個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制亦非常可疑?
    點知你有冇借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制扮野作大分數.
    家陣435調查分,464市區分,477新界分,高到唔合理,
    有咁高分唔過60歲,一早上左樓,重點見人.
    而且講的是最低分,還有更高分,點樣可以有呀.
    係人見到都話假,點知係唔係用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制篤數篤出來.

    你梁振英唔使做呀,出來解釋下係你職責,
    你要服眾,就要拿真本事出來,還番欠我地非長者條數,
    重要檢討計分制,還我地一個公道

  15. 在這個不公義的非長者新計分制,有如此計法:
    輪候12月有12分,年齡分數9分,12-9=3,輪候5年可多15分,
    但一個年齡比你大2年的人多了年齡分數18分,比你輪候 5年多了的15分還要多3分.

    另一例子,輪候11年可多33分,
    但一個年齡比你大4年的人多了年齡分數36分,比你輪候11年多了的33分還要多3分.

    一個45歲的人申請非長者一人公屋,即有303分,輪候5年有60分,共363分,年齡已至50歲.
    一個52歲的人申請非長者一人公屋,即有366分,就立即多過個懵佬3分.即時有權打尖,
    個懵佬傻傻輪候5年,捱貴租捱到頂唔順,竟然有個人比自己大2年,就咁比佢打尖.
    你年歲大就話有迫切需要,有特權打尖,咁你又唔早申請,我傻傻輪候5年就冇迫切需要呀.
    你大我幾多,只是二年而已,你有迫切需要你唔早申請,你一有需要就話要有特權打尖呀.

    你話你係新移民,所以現在才申請,就是大你個懵佬二年就有權打你個懵佬尖.
    我地住在香港咁耐,冇功勞都有苦勞,依足規矩傻傻地等,
    你新移民來,竟然可以不用等,只是大你個懵佬二年就可以有特權打晒尖.

    請問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這是甚麼道理?
    就是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帶頭破壞香港價值觀.
    我地香港人價值觀,先來先排,先到先得,大家平等,
    除非有特殊例子,大多以人道理由,這才可讓後來的人先,
    前提是要人道理由,如無人道理由那就大家公平排隊.

    大二年就可以打人尖,這是甚麼人道理由?
    咁我地捱咁耐貴租,就唔係人道理由呀?
    咁係唔係搭巴士地鐵排隊,大家拿身份證出來鬥年齡大就排先,
    後來者唔理你地等幾耐,我大過你就要有特權打你尖.

    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你地用這種強盜羅輯破壞了我們香港人一直已久的價值觀.
    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係唔係香港人呀,咁唔公義你地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都話得.

    重有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又唔見跟進這個不公義的非長者新計分制.
    明明見到個435調查分,464市區分,477新界分高到唔合理,
    左計右計都不應有這種高分存在,個個見到都話假.

    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係度扮懵唔知扮唔見,點解唔問下,要政府向公眾解釋,
    這是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的職責,你地唔做野就是失職.

    重有住過公屋離婚竟然又可以有特權加分打占,你地請客食飯就要我地班非長者個少少配額埋單.
    我傻傻乘乘咁輪候,大二年既又打我占,離婚既又打我占,
    咁輪候來做乜,咁以後搭地鐵巴士唔使排隊了,大家鬥打占.

    這就是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首先破壞香港人價值觀.

    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還有良心的話,唔該你地出來講下野,跟進下,
    要政府話比香港人知個個435調查分,464市區分,477新界分
    到底有冇做假數作大.

    還要搞番掂個不公義的非長者新計分制,要符合番香港人價值觀的.
    要政府取消個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制,還要政府還番過去偷去的配額,
    還番市民一個公道.

    咁當然你地這班立法局議員可以不做的,我地市民吹你地唔脹,
    但你地就是垃圾議員了.

    ————————
    目前已知已有一個正義傳媒{ 東方日報}爆料
    http://ireport.on.cc/p/b5/web/Detail.jsp?bid=39866
    請大家一齊將以上內容電郵至各立法局議員及各傳媒.
    只要我們人數夠多,必有越來越多議員及傳媒加入義助.
    大家一定要團結,取回我們應有權利,用電郵,很快的.多謝大家

  16. 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
    https://hkhousing.wordpress.com/2013/06/25/leungselectionmanifesto2012/
    有以下資料
    2012年梁振英行政長官競選政綱(房屋篇)
    理念
    1. 住屋是市民最關注的民生問題,亦是穩定社會的基礎。
    2. 鼓勵自置居所,提升市民的歸屬感。搭建置業階梯,促進向上流動。
    3. 公平合理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增加流通。
    4. 香港並不缺乏土地,只缺乏長遠規劃。
    ———————————————

    梁振英與民建聯點解唔問435調查分,464市區分,477新界分等疑似做假數問題?
    梁振英與民建聯點解唔問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咁多年比了幾多人特權?
    現時還有幾多人有打占特權?
    梁振英與民建聯點解唔問你請客食飯,就要非長者那少少配額埋單?
    梁振英與民建聯點解唔要求取消離婚加分打占特權制,還番過去要非長者埋單配額?
    梁振英與民建聯點解唔問新移民大你二年,好過你輪候五年,這是其麼道理?
    梁振英與民建聯點解唔幫非長者爭取多些配額.

    梁振英話要{公平合理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增加流通。
    咁多唔公平唔合理打占搶公共房屋資源,梁振英與民建聯扮懵唔知唔理,
    離婚既可以打占,新移民大你二年,就可以打占一個輪候五年的人,
    你梁振英夠膽話係{公平合理分配公共房屋資源}呀

    做假數問題到現時都唔肯解釋,我地市民當你梁振英默認做假數,
    這是嚴重的道德誠信問題,你梁振英默認就你的特首合法性將不成立

  17. 房屋委員會於上2015年2月1日修訂非長者單身一人士申請公屋的配額計分制,45歲或以上可獲一次性加分,原意加快中年人士上樓時間,但弄巧反拙變拖長了我上樓等候期,原因是新計分制下及在新公屋數目沒有大增加,唯有推高上樓前首次審查的門檻分數近3倍,我已經45歲,用新計分再加60分,上樓輪候時間不減反加,本有上樓在望,新制下估計需再苦等8年。
    新計分實施前我累積有144分,當時配屋審查最低分數172分,只望再等2年可上樓(等一個月加1分,每添一歲加3分),但房委會新制後首次推高審查上樓的分數突然推高至464分,即使新制分下擭加分至343分,估計要再等候時間比之前增加4倍至8年,批評新分制措施之令我太失預算「當初聽到45 歲有得加分好開心,以為可以早些上樓,現在要等到53歲快變長者才有上樓機會。」
    我現年45歲,2008年前與前妻子及3名子女同住葵盛東邨公屋,我並是户主,翌年與前妻離婚及沒有獲子女撫養權,並失去公屋戶主資格,須遷離公屋單位,暫住工作地方又即時申請入住中轉房屋並同時申請非長者一人公屋,直至現在還没上到中轉房屋更加未申請到公屋。
    我現居於土瓜灣約70呎的劏房,月租1700,7年前申請單人公屋,實施前估計只需再輪候大半年便審查上樓,但實施計分制後,分數隨即拋離百多分,估計需再等候8年。狠批新政策「靠害」,「幫我變成害我!再等落去遲早攞綜援」。我現時和現任雙程証妻子共住,每日只有20元作生活開支,業主已表明將再加租1倍至3,800元,擔心日後更難以維生。

  18. 致呂文:
    你的痛苦是受了不道德的計分制做成的,我們大家應一起爭取一個公平合理道德的計分制,
    要平衡年長者與輪候多年的迫切需要,
    我們應爭取年齡分數由9分降為一個合道德的分數
    我們需要一個公平合理道德的計分制

  19. 房署在2015年3月15日公佈
    已接受配房的申請(2015年3月)
    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者,在個別申請地區內已接受配房的最低分數為:
    市區 465 分
    擴展市區 472 分
    新界 478 分
    離島 435 分
    —————————
    一個18歲的香港人要在1983年11月申請才有435分
    一個18歲的香港人要在1980年10月申請才有472分
    沒有人相信有人在80年代已經申請的人要等到2015年才上樓

    2005年49歲申請
    舊計分
    (49-18)*3=93
    10*12=120
    93+120=213
    在多年前都分到公屋

    (49歲-18歲)*9分=279
    10年*12月=120
    45歲以上+60分
    279+120+60=459
    2015年已59歲
    沒有可能有人可以累積到459分而在舊計分制時還未上樓
    亦沒有可能有人在60歲前有459分以上

    2005年50歲申請
    舊計分
    (50-18)*3=96
    10*12=120
    96+120=216
    在多年前都分到公屋

    (50歲-18歲)*9分=288
    10年*12月=120
    45歲以上+60分
    288+120+60=468
    2015年已60歲
    沒有可能有人可以累積到468分而在舊計分制時還未上樓
    亦沒有可能有人可以累積到468分

    房署既然公佈新界分478分
    即是承認有人年齡高於60歲
    60歲以上以有(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即是房署盜用非長者一人配額,
    否則無法解釋60歲以下人仕有468以上

    房署既然公佈調查分435
    為何離島分又是435
    既然調查是435,到調查完成都不止435
    即是房署做假數表面證據成立

    房署不向公眾交待高分數存在的合法性
    市民就當房署默認
    承認房署做假數
    欺騙市民企圖拒絕分配公屋
    ———————————

    議員{ 李卓人 }曾表示在2015年02月21日於房屋事務委員會問過你提出的計分問題,
    但時間有限未能有充份答覆。會繼續跟進
    至今未知議員{ 李卓人 }有沒有跟進

    目前已知已有一個正義傳媒{ 東方日報}爆料
    http://ireport.on.cc/p/b5/web/Detail.jsp?bid=39866
    至今未知{ 東方日報}有沒有跟進

    請大家一齊將以上內容電郵至各立法局議員及各傳媒.
    只要我們人數夠多,必有越來越多議員及傳媒加入義助.
    大家一定要團結,取回我們應有權利,用電郵,很快的.多謝大家

  20. 所有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已經絕望,還不出聲想等死
    正獲安排調查的申請 (2015年3月)
    在2015年3月1日以前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者,如分數於
    2015年3月1日其分數已達435分,現正獲安排調查。
    已接受配房的申請(2015年3月)
    按「配額及計分制」登記的非長者一人公共租住房屋申請者,在個別申請地區內已接受配房的最低分數為:
    市區 465 分
    擴展市區 472 分
    新界 478 分
    離島 435 分

    所有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已經絕望,2015年2月都471分咁高都無乜希望
    2015年3月更要加多1分,擴展市區都要472分
    咁高分還要繼續加分.
    房署實在太過份,如此高分已絕晒所有申請者希望

    請問各位申請者有邊個可以等到上樓還未死的
    各位申請者還可以忍受無止境的等待,那無話可說
    官逼民反遲早事
    還掂冇可能上樓,有乜事做唔出

    各位申請者請一齊站出來向政府抗爭
    任政府漁肉,冇人可憐你的

    即使不是申請者,不要以為唔關你事
    今日吾軀歸故土
    它朝君體也相同

    ———————————

    議員{ 李卓人 }曾表示在2015年02月21日於房屋事務委員會問過你提出的計分問題,
    但時間有限未能有充份答覆。會繼續跟進
    至今未知議員{ 李卓人 }有沒有跟進

    目前已知已有一個正義傳媒{ 東方日報}爆料
    http://ireport.on.cc/p/b5/web/Detail.jsp?bid=39866
    至今未知{ 東方日報}有沒有跟進

    請大家一齊將以上內容電郵至各立法局議員及各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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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李卓人議員

    在1:31:53段
    有李卓人議員問及464分問題
    但可惜李卓人講的唔講的,沒有問到是否做假數
    秘書長沒有回答464分問題

    我們非長者一人強烈要求政府回答
    甚麼人有464分
    假如該人已過60歲,為何不在{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
    是否盜用了非長者一人那少少配額

    ———————————
    目前已知已有一位正義議員{ 王國興 }曾為我們出過聲.

    議員{ 李卓人 }曾表示在2015年02月21日於房屋事務委員會問過你提出的計分問題,
    但時間有限未能有充份答覆。會繼續跟進
    至今未知議員{ 李卓人 }有沒有跟進

    目前已知已有一個正義傳媒{ 東方日報}爆料
    http://ireport.on.cc/p/b5/web/Detail.jsp?bid=39866
    至今未知{ 東方日報}有沒有跟進

    請大家一齊將以上內容電郵至各立法局議員及各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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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公共租住房屋申請須知 [HD274] (PDF 格式)

    按一下以存取 HD274.pdf

    可以找到以下內容

    2.7 非長者一人申請
    2.7.1 有關申請須符合2 .1節的基本資格。
    2.7.2 非長者一人申請,公屋單位會按配額及計分制編配。現時的計分方法如下:
    (a) 申請人的分數會按其成功登記公屋申請時的年齡計算。在計分制下,18歲申請人將獲0分,19歲
    獲9分,20歲獲18分,每一歲加9分,如此類推,直至59歲獲369分為止。
    (b) 申請人年屆45歲時,可獲一次性額外分數60分。
    (c) 申請人如現居於公屋單位,包括由房協營運的租住房屋,會被扣30分註3。
    (d) 申請人在登記申請後多等一個月可多得1分。
    (e) 申請人獲配屋的優先次序,會按其得分劃定。在符合所有適用的申請公屋的資格下,累積分數愈
    高,便會愈早獲編配公屋單位。
    2.7.3 非長者一人申請者到達60歲時,其申請會自動轉為「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申請,不作另行通
    知。當轉為「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後,申請人可在任何時間因應其情況考慮改選市區。

    ———————
    從以上內容可知,計分只計到59歲為止
    59歲獲369分再加45歲,可獲一次性額外分數60分。
    369+60=419
    當佢再等11個月多11分都是430分(註:因12月已到60歲,已轉入「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申請,不屬於「非長者一人申請」)

    所以新來加入申請者不可能超過430分
    假如有人可以早在2005年申請
    —————————
    一個18歲的香港人要在1983年11月申請才有435分
    一個18歲的香港人要在1980年10月申請才有472分
    沒有人相信有人在80年代已經申請的人要等到2015年才上樓
    2005年49歲申請
    舊計分
    (49-18)*3=93
    10*12=120
    93+120=213
    在多年前都分到公屋
    (49歲-18歲)*9分=279
    10年*12月=120
    45歲以上+60分
    279+120+60=459
    2015年已59歲
    沒有可能有人可以累積到459分而在舊計分制時還未上樓
    亦沒有可能有人在60歲前有459分以上

    2005年50歲申請
    舊計分
    (50-18)*3=96
    10*12=120
    96+120=216
    在多年前都分到公屋
    (50歲-18歲)*9分=288
    10年*12月=120
    45歲以上+60分
    288+120+60=468
    2015年已60歲
    沒有可能有人可以累積到468分而在舊計分制時還未上樓
    亦沒有可能有人可以累積到468分
    ——————————–
    亦都沒有可能有人有咁高分
    唯一解釋是房署做假數

    點解立法局議員唔去調查房署做假數
    成班立法局議員齊齊扮懵不聞不問扮唔知
    究竟這班立法局議員是弱智還是居心不良
    不論何因,這班立法局議員都是失職
    佢地唔配做議員
    全部是垃圾議員

    ———————————
    目前已知已有一位正義議員{ 王國興 }曾為我們出過聲.

    議員{ 李卓人 }曾表示在2015年02月21日於房屋事務委員會問過你提出的計分問題,
    但時間有限未能有充份答覆。會繼續跟進
    至今未知議員{ 李卓人 }有沒有跟進

    目前已知已有一個正義傳媒{ 東方日報}爆料

    至今未知{ 東方日報}有沒有跟進

    請大家一齊將以上內容電郵至各立法局議員及各傳媒.
    只要我們人數夠多,必有越來越多議員及傳媒加入義助.
    大家一定要團結,取回我們應有權利,用電郵,很快的.多謝大家

  23. 梁振英比有權有勢的人打高球,都唔肯起公屋

    《星島》爆政府嫌建屋量少 不收回粉嶺高球場起樓
    http://www.google.com.hk/url?sa=t&rct=j&q=&esrc=s&frm=1&source=web&cd=4&ved=0CCsQFjAD&url=http%3A%2F%2Fwww.post852.com%2F%25E3%2580%258A%25E6%2598%259F%25E5%25B3%25B6%25E3%2580%258B%25E7%2588%2586%25E6%2594%25BF%25E5%25BA%259C%25E5%25AB%258C%25E5%25BB%25BA%25E5%25B1%258B%25E9%2587%258F%25E5%25B0%2591%25E3%2580%2580%25E4%25B8%258D%25E6%2594%25B6%25E5%259B%259E%25E7%25B2%2589%25E5%25B6%25BA%25E9%25AB%2598%25E7%2590%2583%25E5%25A0%25B4%25E8%25B5%25B7%2F&ei=5282VbWcLcre8AXm7YDQDw&usg=AFQjCNGlWfpgIbz8RtIn_O5mH6a3V9spgQ

    梁振英冇誠意起公屋,製做藉口拒建屋
    根本唔係理由,為了有權有勢的人打高球,犠牲基層利益
    唔起公屋,咁就起中轉房,
    先用貨櫃起一部份中轉房,
    可以快速臨時安置劏房戶,廁所房,

    然後再起較合人道的中轉房,安置久候公屋人仕
    市場上少了一批人爭劏房,將令其餘人仕獲得較廉租房
    更可令通脹回落

    咁多好處,民生可改善,

    梁振英話民生無小事
    梁振英話急市民所急

    現在就有粉嶺高球場可以起中轉房
    只要梁振英願意做就得

  24. 中轉房是作為急救服務,政府有不可推卸責任提供急救服務
    沒有任何藉口可推卸急救服務

    香港人民生第一問題是居住,現時基層正陷於水深火熱中,
    民建聯在贏了佔中後,反面不認人,遺棄基層,
    不理民生第一居住問題,立場明顯偏向地產霸權

    粉嶺高球場起中轉房好處多
    現今就有咁大個粉嶺高球場,用來起公屋,你話幾好,
    但竟然話唔起公屋,要比有權有勢有財有面的人打高球.
    完全不理基層死活.

    好了,唔起公屋,那就起中轉房,政府冇藉口再推搪
    有人話交通問題,但用接駁巴士到港鐵站約25分鐘,根本不是問題.
    有人話中轉房條件差,密度高,冇人肯住,
    現時咁多劏房,廁所房,在消防上非常危險
    部份更有漏水,天花剥落情況,一些板間房共用廁所,屢起爭執,
    兼有傳僠疾病問題,廁所房更慘

    有人話,中轉房戶不肯遷出,之前又驚冇人住,
    現在又驚不肯遷出.
    首先這是兩件事,
    不能以少數人不肯遷出為藉口拒建中轉房.
    舉一例子
    有人受傷需要急救,
    假如政府話為怕救了人後,那人霸著病房不走,
    所以政府拒絕提供急救服務,
    請問各位講唔講得通

    同樣不能怕有人拒遷,就以此藉口拒建中轉房
    ———————-
    拒遷只是技術問題,政府可設機制解決此簡單問題

    例如中轉房租金是500元,必須比廁所房平很多以吸引入住

    但在交租金時要交多租金3倍或以上(註:倍數可研究)
    即是要交夠2000元,多出了1500元,
    但這1500元是作為按金,由政府幫中轉房戶儲起,
    當中轉房上了公屋或願意遷出,可以獲得發還.
    甚至加設獎金以增加吸引

    中轉房戶仍以既有機制輪候公屋,但若被取消資格
    就要遷出,若拒遷,將按金充公,不獲發還
    而政府亦可申禁制令請執達吏執行遷出

    若是三次揀樓不揀,需要重新申請,可以將按金充公

    中轉房是作為急救服務,政府有不可推卸責任提供急救服務
    沒有任何藉口可推卸急救服務

  25. 關於中轉房細節
    (01)必須是現時公屋申請者
    (02)中轉房將由公屋申請者另行申請
    (03)申請資格與公屋申請相同
    (04)中轉房申請者在公屋輪候上最少二年內仍未上樓

    輪候中轉房為免與輪候公屋有重複資源衝突,
    中轉房應另設不同輪候機制
    例如設計分制
    (05)於公屋開始申請時,每輪候一月得一分
    (06)於公屋申請獲成功調查後,為免上了中轉房後再上公屋
    故成功調查後減12分,即一年輪候時間(註:或可6月減6分,大家可商討)
    (07)入息及資產限額只有現時公屋限額少於一半者可另加36分
    (註:分數與少於限額幾多大家可商討,
    或可按比例計算,例如九成得2分,八成得4分等)
    (08)或可考慮年齡因素,
    二人以上家庭,可計家庭人口平均年齡,
    年齡分數應設3分,
    (註:分數大家可商討,但不能如非長者一公屋將年齡分數不合理地過份擴大至9分,
    應在1至4分之間)
    在年齡與輪候時間之間取得平衡.
    (09)原住公屋離婚需重新申請公屋者,沒有任何特權可以打占
    ————————-
    加上中轉房租金按金制,(註:租金加按金比公屋租金貴)
    已經不怕有人拒絕遷出中轉房

    假如中轉房用地有需要進行建設,需要遷徒
    同樣拒絕遷徒者可充公按金
    由於中轉房是定位為急救服務,是百份百福利政策
    可增設獎金以吸引中轉房戶願意遷徒.
    (註:獎金在一年內將不被計為資產內)
    由於有充公按金作為懲罰及有獎金吸引,
    大部人都願意遷徒.
    可能有少數極端分子拒絕遷徒.
    政府可申禁制今請執達吏執行遷徒

    而且政府無理由為了有可能(註:只是可能,現實未必有)一少部份人的不合作
    而破壞了整個大局,拒絕提供人道的急救服務

    梁振英已沒有任何藉口拒建中轉房

  26. 民建聯與工聯會有不可推卸責任將非長者一人公屋新計分由9分改為6分

    在這個不公義的非長者新計分制,有如此計法:
    輪候12月有12分,年齡分數9分,12-9=3,輪候5年可多15分,
    但一個年齡比你大2年的人多了年齡分數18分,比你輪候 5年多了的15分還要多3分.

    另一例子,輪候11年可多33分,
    但一個年齡比你大4年的人多了年齡分數36分,比你輪候11年多了的33分還要多3分.

    由於不道德的香港政府刻意製造此一不道德漏洞
    令到新移民申請公屋,立時可以打占一個雖然已痛苦輪候五年但只是少二歲的人
    此漏洞是極不人道極不道德

    此漏洞破壞了人類所建立的和平排隊公識
    先來先排,先到先得,大家平等,
    除非有人道理由,這才可讓後來的人打占
    例如急救服務,
    但大二歲打占已輪候五年的人,任何強詞都說不通是人道理由
    只有不道德政府才有此一蠻橫制度向市民施暴

    此漏洞更吸引一批沒有迫切需要但又較年長人仕貪便宜打占取公屋
    此漏洞亦吸引一批在二人以上家庭申請,抽出一些較年長人仕轉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

    令到非長者一人公屋出現不正常地的一批較年長人仕
    對已痛苦輪候多年的正常申請者非常不公平

    假如這些人仕有迫切需要,為何等到現時才加入申請
    這些人仕剛有需要就要打占一個只比佢年輕二歲而又已痛苦輪候五年的人
    任何野蠻道理都是說不通

    由於永遠都有這些不正常的人不斷加入申請,
    不斷打占非常有迫切需要而又痛苦輪候的守規矩申請者.

    民建聯與工聯會有不可推卸責任撥亂反正
    還回一個公平合理合道德制度給市民

    我們知道公屋資源緊絀,但資源緊絀不代表可以用不道德野蠻方法去編配公屋.
    在年齡與輪候時間應要取得平衡.
    年齡由9分改6分,
    一個大五歲的人與已輪候五年的人同分,
    這是一個較為合理分數

    對於一個已痛苦輪候五年的人,其迫切需要必須得到保護,

    除非民建聯與工聯會想將公屋比晒新移民
    否則民建聯與工聯會有不可推卸責任將非長者一公屋新計分由9分改為6分

  27. 房署不道德的強詞奪理

    房署不道德的強詞奪理

    [PDF]CB(1)384/14-15(06) – 立法會
    http://www.legco.gov.hk/yr14-15/ … 0202cb1-384-6-c.pdf
    修 訂 計 分 制
    8. 為 了 減 低審計署署長所指配額及計分制無意中產
    生促使盡早申請的誘因,並增加對年齡較高者的考慮,小
    組委員會決定增加「年齡分數 」, 使申請時年齡每增添一
    歲可得的分數,從三分增加至九分;效果是使其與「輪候
    時間分數 」相比( 每輪候一年得12 分) 的差別, 從現時
    每年九分大幅減少至三分。換言之,申請者每早一年遞交
    申請只能多得三分;相比於在現行制度下每早一年申請可
    多得九分,此修訂有助減低盡早申請的誘因,同時能盡量
    維持現行安排。

    (01)
    <<>>
    何謂<<>>
    在實施新分制後首月,調查分435,市區分464,新界分477
    令大部份人都需要多等三至七年不等,
    根本不能做到<<>>

    而更有在60歲前沒有人可以得到459分以上
    令到大部份人得不到正常上樓機會
    <<>>此說不成立

    (02)
    <<>>
    由於每輪候一年可比不輪候仍多3分,申請人為求盡早上樓,
    所以必須要盡早申請,
    由於「年齡分數 」被大幅增至9分,由請人必需要有輪候63個月
    所得之分數才可與一個比佢大二歲的人同分.
    申請人必須要盡早申請才可減少被人打占機會

    因此「年齡分數 」9分,令到
    <<>>此說法不成立.
    相反,更提高申請人盡早申請誘因,
    因盡早申請,才可減少被人打占機會

  28. 房署的不道德也令到市民不道德的搶奪公屋資源

    (01)
    因為「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
    提供了誘因吸引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請,
    抽出一些較年長人仕轉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
    這些家庭為貪打占便直,破壞了家庭團聚,房署要承擔拆散別人家庭責任,
    假如這些家庭因此發生糾紛,房署罪名更重.

    這些抽出來的較年長人仕在打占得了公屋後,
    相信大部份都會將先前於家庭申請內之成員,
    加入至單身公屋名單內,然後要求房署調遷至更大單位.

    此不單止對正常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不公平外,
    亦令到其他正常二人以上家庭申請不公平.

    因為佢地於非長者一人打占取公屋再加人調大單位,
    可以比正常二人以上家庭申請更快取得,
    令到二人以上家庭的正常申請者被人用不道德手法打占.

    而且在未調上大單位前,整個家庭住在一人單位公屋,
    可以比在市場上有更廉租金及更佳居住環境,
    而佢地在調上大單位後,房署又要浪費時間金錢翻新該一人單位.
    令到已經緊絀的公屋資源更加緊絀
    而公屋資源又讓人用不道德手法更易取得.
    房署枉作小人

    (02)
    本來社會上一直就有一些較年長人仕沒有申請公屋的需要,
    但「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
    令到這些沒有公屋需要的較年長人仕可以輕易打占取得公屋,
    對於他們來說,「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
    公屋猶如送上門的肥羊,
    房署對這些沒有公屋需要的較年長人仕送上大禮,
    房署請客吃飯,卻要犧牲有迫切需要的正常申請者的配額埋單.

    先有房署的不道德的「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
    才令到沒有公屋需要的較年長人仕不道德的貪便宜取公屋.

    —————————-
    即使認為年長人仕有較年輕人仕需要公屋
    但只是大二年就比人辛苦輪五年的多3分,
    這是極不人道及極不道德的暴政.

    更做成公屋資源無辜地給了一些不需要的人,
    令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卻得不到公屋.
    而房署的不道德亦令到社會產生不道德可以有便宜得的風氣

    房署應在年齡及輪候時問上以道德,公平,合理及人情上設定適分數
    事實證明「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是不道德,不公平,不合理及不人情

    在3分與9分之間取得平衡,
    故「年齡分數 」應定為6分才較合理.
    到日後公屋資源有較大供應時就要改回3分,或取消計分制.

    請房署盡快將不道德,不公平,不合理及不人情的「年齡分數 」9分改為6分
    因為每遲一日就令到有迫切需要的人遲一日得到公平機會

    民建聯與工聯會有不可推卸責任將非長者新計分由9分改為6分
    因為民建聯與工聯會有監察政府施政的責任,
    民建聯與工聯會亦擔起為民請命的天職,
    民建聯與工聯會繼續扮懵不聞不問不理,掩耳盜鈴的當無事發生
    那麼民建聯與工聯會就是欺世盜名,出賣香港人的人面獸心偽君子

  29. 張炳良個心好毒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 … plication/HD274.pdf
    2.7.5
    家庭申請轉為配額及計分制的非長者一人申請
    一些家庭申請,可能會因刪減家庭成員而轉為非長者一人申請。在該情況下,有關申請會即時被納入
    配額及計分制內,並按申請人於該申請獲登記時的年齡計分。申請人於家庭申請的輪候時間,會全數
    計算入其非長者一人申請內。
    ——————-

    非長者一人公屋新計分制,「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
    提供了誘因吸引有較年長人仕家庭申請轉為非長者一人申請,
    當這些家庭申請離隊轉非長者一人申請,可以減少家庭申請

    張炳良以為可以抒緩家庭申請壓力,
    卻不理原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死活.

    只要每年有2200個家庭申請轉為非長者一人申請,
    就已用盡非長者一人配額,
    令到原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沒有機會上樓,
    而這2200個家庭申請轉為非長者一人申請,
    目前家庭申請約14萬宗
    這2200轉隊者只佔家庭申請約不足2%
    張炳良就只為減少這微微少少數字
    卻要原非長者一人申請者沒有機會上樓,

    還未包括多了沒有公屋需要的較年長人仕不道德的貪便宜取公屋.

    張炳良巧立名目,朝三暮四,
    害盡蒼生,天怒人怨.

  30. 非長者一人公屋新計分制「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
    目前已知會吸引兩類人仕不應加入的人加入
    (一)家庭申請有兩類人仕
    (1)
    刪去其餘成員只餘一較年老人仕轉非長者一人
    分數在開始申請家庭申請時計算,
    包括「年齡分數 」及「輪候月數 」
    可以即時取得最高分數
    令非長者突然出現高分打占情況,
    對原非長者一人申請者不公平.
    由於輕易取得高分,故可輕易打占取得公屋
    (2)
    保留家庭申請,但抽出一至多位較年長人仕轉非長者一人,

    上述(1)與(2)類
    同樣會在取得公屋後接其餘成員入住並要求加人調大屋,
    在取得公屋後接其餘成員入住並要求加人調大屋
    因此而調大屋會對其他正常家庭申請不公平.
    房署亦要浪費時間金錢翻新該一人單位.
    該一人單位被丟空一段時間,對其他申請者不公平.

    (二)沒有公屋需要的較年長人仕不道德的貪便宜取公屋
    這類人仕會對任何公屋申請者更不公平
    ——————
    (一)與(二)類兩種人循「年齡分數 」由3分增至9分這漏洞,
    不止對任何公屋申請者都不公平.
    亦對居屋申請不公平
    因為(一)與(二)類兩種人在得了公屋後,
    可以用綠表申請居屋,
    令已經數量少的居屋多了不應該的人申請,
    從而減低抽中機會.
    —————————-

    假如民建聯與工聯會認為打占是對的合道德的.
    當然不會主動為民請命,刪去這個漏洞

    民建聯與工聯會仍有一點良心的話.
    請站出來向全港市民公開此一漏洞.
    並要求政府刪去此一漏洞.

    正所謂聽其言,觀其行.
    我們市民正等著睇,
    但我們市民耐性是有限的.

  31. 本人原本09年3人申請公屋,10年便加至4人,現在苦等了5年幾,仍未獲調查一次,更冇望配房。最令我氣憤是,4人家庭調查編號,由14年5月至今日是沒有變動過(足足一年),致電查詢每次都是播音一樣,由於落成量有限,回收單位數目不多……編號是欺騙市民的嗎?等了五年多,大女 由小一至今都快升中學!租屋又被迫遷,租金貴,沒有拿綜援,又沒錢買樓,土生土長香港人,連安樂蝸也沒有,政府要我們怎樣過?

  32. 本人原本09年3人申請公屋,10年便加至4人,現在苦等了5年幾,仍未獲調查一次,更冇望配房。最令我氣憤是,4人家庭調查編號,由14年5月至今日是沒有變動過(足足一年),致電查詢每次都是播音一樣,由於落成量有限,回收單位數目不多……編號是欺騙市民的嗎?等了五年多,大女 由小一至今都快升中學!租屋又被迫遷,租金貴,沒有拿綜援,又沒錢買樓,土生土長香港人,連安樂蝸也沒有,政府要我們怎樣過?

  33. 本人原本09年3人申請公屋, 10年便加至4人,現在苦等了5年幾,仍未獲調查一次,更無望配房! 最令我氣憤是,4人家庭調查編號,由14年5月至今(足足一年)沒有變動過,致電房委會,每次都像播音一樣,由於落成量有限,回收單位數目不多……編號是欺騙市民的嗎? 等了五年多, 大女由小一下學期, 等到今年升中一了! 租住單位又被迫遷,租金貴,沒有拿綜援的我們,又沒錢買樓, 土生土長香港長大, 我都曾經納稅,現在連蝸居都沒有, 政府要我們怎麼過? 有誰可以幫到我們這種人呢?

  34. 2010年4人申請公屋, 現在苦等了5年幾,仍未獲調查一次,更別說配房了,編號是欺騙市民的嗎? 等了五年多,編號數據比蝸牛走五年的速度還要慢,要死的心都有了。小孩由BB長大成兒童了,空間變得越來越少,每次小孩問父母什麼時候能搬大一點的屋,我都無言以對,只能說:“要問政府”,每天一家人四口加上兩個老人逼在一個蝸居裡,老人小孩每天的吵鬧,情緒能不壓抑嗎?總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地方,可是 外面租金貴,沒有拿綜援的我們,又沒錢買樓, 有誰可以幫到我們這種人呢?政府要幫的不應該是我們這些自力更生的基層嗎?可是三年失望,五年了心裡承受的壓力越來越大,聽朋友說4人家庭的公屋要等上十年八年,我真的是心真的是崩潰了,難道政府真的要逼我們去拿綜緩,是要看到家破人亡才願意給分配的機會。什麼時候才能有屋住?為什麼要給地產商那麼多地起私樓,而不願意起多一點公屋分配給這些辛勞靠自己努力的基層市民呢?捍衛基層住屋權益聯盟,你們到底有沒有幫我們捍衛權利?

  35. 全港基層住屋大聯盟
    本人在2003年十二月申請非長者一人公屋申請 申請時只有22歲 與父親同住 後來父親再婚 把我的名字從公屋劃除 搬出來住 苦等了12年 由於房署在2012年修訂計分制 發信通知我分數 新修訂後計分方法對於等候了12年的我非常不公平 申請時22歲 現年本人已34 按照現時計法 22-18=4×9=36由於申請時有公屋戶籍減30分 由6分起步 等了12年只有144分加原本的6分=150
    最近聯絡房署投訴 完全得不到合理回覆 希望在這裡尋求到協助 希望12年不是白等

  36. 青年拒當樓奴運動成員:

    您好!我是梁式芝書院的中五級學生林詩雅,現進行有關安老按揭計劃之可行性的獨立專題探究報告(IES)。

    青年是當中的持分者,因此 貴組織的意見和想法是影響政策可行性的重要因素。為了該報告能全面反映到政策的利與弊,因此本人特此誠懇邀請貴組織撥冗進行一場訪談,盼能以 貴組織寶貴的意見為報告的基礎之一,從而有效地分析估量逆按揭的可行性。

    本人非常希望能通過此報告,以微薄之力盡可能讓大眾和更多同學了解到安老問題與青年生活的關係與政策的內容可行性!

    當面訪談、電話訪談或WhatsApp訪談皆可。若有意,請於30/12/2016前回覆,實在是感激不盡!

  37. 本人希望聯絡貴團體討論一下一個新嘅方法去 達至團體一直以來想達至的目標 本人電話6446 0813姓陳

  38. 請關注文章「界定及活化公屋租住權」: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3983861456087&id=193558588165281

  39. 你好﹗我是建築學四年級學生,正在寫一篇有關研究社聯「組合社會房屋計劃」的畢業論文。希望透過這份問卷調查,以收集「組合社會房屋計劃」的潛在租戶或使用者的意見。所收集的數據將會進一步分析,協助我提出改善未來「組合社會房屋計劃」設計的建議。

    請問可以在你們的平台上分享問卷連結,協助我尋求受訪者嗎?

    以下是問卷連結:
    https://goo.gl/forms/iB0wBRxLeZOJol0k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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